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思思 黃晶)以虛構項目為名,騙取他人錢財,你以為是“好項目”,實際上是“好套路”!近日,劉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劉某有多次詐騙前科,因長期癡迷地下六合彩賭博產生大額負債,遂萌生了再次詐騙他人錢財的想法。劉某想到80歲的鄰居張某獨自在村里經營一家商店,手頭較為寬裕,便打起了歪主意。
2024年12月,劉某來到張某家中,謊稱自己正在廣東省湛江市投資國家級酒店建設項目,項目建成后投資回報率很高,若張某愿意投資入股將可以獲得豐厚盈利。劉某還將自己手機內保存的某酒店建設施工視頻播放給張某看,并謊稱該項目是國家級項目,屬于內部消息需要保密,投資這件事任何人都不能說。張某信以為真,四處向鄰居借錢,瞞著所有親人將自己的積蓄以及借到的錢分四次交付給劉某現金共計15萬元,用于投資酒店建設項目。劉某騙到張某的錢財后,將1萬元用于償還債務,剩余大部分用于地下六合彩賭博等進行揮霍。
檢察官普法:
本案中,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項目并以此為誘餌,騙取他人財物150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詐騙手段層出不窮,投資經營需謹慎,不勞而獲不可取,核實信息有必要。對于不法分子以合伙投資、坐等收益等幌子實施的詐騙行為,更要擦亮雙眼,提高反詐意識,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信他人,以免因貪圖小利而上當受騙。同時,也希望子女多與家人溝通,多向家中老人普及反詐知識,避免老人上當受騙。時間再忙,也請記得?;丶铱纯?,多關心陪伴身邊的老年人!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